表见代理谁举证
一、表见代理谁举证
在表见代理纠纷中,一般由相对人就存在使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客观表象承担举证责任。
相对人需证明存在如合同书、公章、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,以及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。比如,相对人持有加盖被代理人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行为人交易,就要证明合同书的真实性及自身不知该合同系无权代理等情况。
而被代理人若要反驳表见代理的成立,需举证证明相对人主观上并非善意无过失,比如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仍与其交易等。总之,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旨在平衡双方利益,保障交易安全与公平。
二、表见代理谁承担法律后果
表见代理中,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。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,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该代理行为有效。
构成表见代理需满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等条件。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、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。在此情况下,被代理人要对代理行为负责,与相对人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相应后果。这是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,维护交易安全。若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遭受损失,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。但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除外,此时不构成表见代理,后果依具体情况确定。
三、表见代理谁负责任
表见代理中,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。
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,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该代理行为有效。比如,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、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,相对人基于这些表象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交易。在此情形下,被代理人需对
在探讨表见代理谁举证这个问题时,想必大家已经对基本概念和判定原则有了一定了解。但实际情况中,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。比如在某些复杂案例里,如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