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调查公司:继承人的先后顺序有哪些
一、继承人的先后顺序有哪些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对继承人的先后顺序有明确规定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第一顺序继承人
1.配偶: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中,夫妻双方互为配偶。
这里的合法婚姻,需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结婚,双方享有平等的继承权。
无论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财产状况如何,在继承遗产时,都平等地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。
2.子女:包含多种情况。
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子女;
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,但同样享有继承权;
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收养关系的子女;
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,是指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。
3.父母:包括生父母,即亲生父母;
养父母,通过合法收养关系成为父母;
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,即继子

二、第二顺序继承人
1.姐妹:有同父母的姐妹,即同胞姐妹;
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;
养姐妹,基于收养关系形成;
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。
2.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在继承开始后,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,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。
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,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二、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
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:
1.故意杀害被继承人。这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,当然丧失继承权。
2.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。该行为主观恶性大,丧失继承权。
3.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。虐待情节严重可经法院认定后剥夺继承权。
4.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。此行为侵害了其他继承人权益。
5.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。这违背了被继承人意愿。
一旦出现上述情形,继承人即丧失继承权。但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,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,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。
三、继承人 
继承人丧失受遗赠权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: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,此行为严重违背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定,当然丧失。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,这种恶性行为也会导致丧失。三是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,比如长期、恶劣对待被继承人,经法院认定后丧失。四是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,损害了遗嘱真实性与被继承人意愿。五是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一旦出现上述情形,继承人即丧失受遗赠权,不能再依遗嘱获得遗产份额。
当了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继承人的先后顺序后,可能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探讨。比如,在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,遗产该如何进行合理分配?又或者,非婚生子女在主张继承权时可能会遇到哪些特殊情况和应对方法?这些都与继承人顺序紧密相关。若你对遗产继承的具体操作、各继承人权益保障等问题存有疑惑,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,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解读,帮你明晰法律规定下的遗产继承之路。